科莱瑞迪:拟募资缩水、补流项目删除、第一大客户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遭北交所问询|IPO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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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莱瑞迪主要是以经销模式在运营,第一大客户为其持股40%的参股公司美国科莱,双方长期大额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向实控人亲属控制的两家经销商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显著低于境内经销平均水平,引发利益输送质疑,已遭北交所问询。

3月13日,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莱瑞迪”)将北交所IPO上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480万股。

笔者注意到,科莱瑞迪主要是以经销模式在运营,第一大客户为其持股40%的参股公司美国科莱,双方长期大额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向实控人亲属控制的两家经销商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显著低于境内经销平均水平,引发利益输送质疑,已遭北交所问询。此外,公司首轮IPO拟募资补流,但货币资金充裕且累计分红超5000万元,补流必要性不足,后又主动删除补流项目、缩减募资规模,这一调整更引发市场对其当初募资意图的疑问,成为其IPO审核的核心争议点。

第一大客户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存疑

科莱瑞迪是一家放射治疗和康复治疗领域的配套医疗器械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肿瘤放射治疗中的放疗定位装置以及康复治疗中康复辅助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2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下称“报告期”),科莱瑞迪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326.27万元、23821.13万元、28535.24万元、15215.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936.73万元、5991.83万元、6721.48万元、3054.28万元,利润存在一定波动。

笔者注意到,公司业绩主要依靠“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实现。报告期内,科莱瑞迪通过经销模式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804.75万元、17326.1万元、19846.59万元、10813.8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2.2%、72.91%、69.7%、71.17%。

受该销售模式影响,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几乎均为经销商,仅Swena Technology (Hong Kong)Ltd.、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直销类客户。

值得一提的是,科莱瑞迪的第一大客户长期存在关联关系,其交易公允性存疑。报告期内,美国科莱始终稳居公司前五大客户首位,分别向科莱瑞迪贡献营业收入1940.36万元、2129.71万元、1944.19万元、1495.43万元,是公司在北美地区的核心经销商;而科莱瑞迪持有美国科莱40%的股权,这意味着公司第一大客户本质上是其参股公司,双方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在此背景下,两者之间的交易价格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存在利益倾斜,亟待公司进一步说明。

此外,除了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外,科莱瑞迪还存在与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企业的关联经销往来。公开资料显示,武汉科瑞迪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康合利安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经销商,且这两家企业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儿子控制,或由其与配偶共同控制。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向这两家经销商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明显低于同期境内经销业务的毛利率平均水平,这种差异化定价引发市场疑问:为何唯独实控人亲属控制的经销商,能够获得更优惠的进货价格,其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对此,北交所也要求科莱瑞迪结合报告期内向前述经销商销售产品的具体类别、型号、金额及占比,说明与向当地其他经销商的销售相比,相关产品的交易价格、毛利率差异情况,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为上市募资缩水补流项目删除

笔者注意到,科莱瑞迪于2025年6月向北交所提交IPO申报稿并获受理,首轮申报中公司拟募集资金29913.3万元,分别投向放疗定位及康复类产品总部建设项目、复合材料产线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但从财务状况来看,公司募资补流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存疑。据悉,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 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8025.86万元、6239.94万元、6500.56万元、10218.45万元,且报告期内始终无短期借款,短期资金面相对充裕。

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实施大额现金分红,各期分红金额分别为1501.74万元、1501.74万元、1001.16万元、1001.16万元,累计分红达5005.8万元,总额足以覆盖本次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在资金充裕且持续大额分红的情况下仍募资补流,其合理性亟待解释。

针对于该现象,北交所也要求科莱瑞迪结合持有的货币资金、银行理财、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测算的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颇具戏剧性的是,2026年3月科莱瑞迪更新披露申报材料,将拟募资总额下调至25913.29万元,仅保留放疗定位及康复类产品总部建设、复合材料产线改扩建、研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直接删除了补充流动资金这一募资用途。这一调整不禁引发市场疑惑,既然公司能够主动删除补流项目、缩减募资规模,说明其并不存在迫切的补流需求,那么当初首轮申报时,为何要执意将补充流动资金纳入募资计划,大举募资用于补流?(文 | 公司观察,作者 | 邓皓天,编辑 | 曹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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