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

钛媒体App 9月17日消息,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9月16日发布公告,对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进行调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职工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含3000元)。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仍按照原收入准入标准执行,租赁合同期满后按照此次调整后的标准执行。(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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