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施行,备案制或终结房东“逃税时代”

钛媒体App 8月15日消息,9月15日起,《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施行,有关“房东税”的话题也随之冲上互联网热搜。《条例》的一个核心看点是强制推行租赁合同实名备案制度。根据《条例》第八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通过政府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保障租客权利,《条例》特别指出,租客可独立备案;房东和租客通过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由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将被处最高10万元的罚款。 随着强制备案的落实,租赁信息将变得透明化,房东依法纳税将成为必然,也就是目前热议的“房东税”。据悉,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时可享受免征优惠;房产税按租金收入4%征收,2023-2027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减半至2%;个人所得税得按10%优惠税率征收(非住房为20%),允许扣除已缴税费及合理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据测算,以月租金3000为例,条例生效后房东需缴税金额在300元/月左右。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多数地区采用“综合征收率”,即将多个税种合并征收,综合税率普遍在2.5%-4%之间。(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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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东税会不会转嫁给租客啊,有点担心。

    回复 8月16日 · via h5
  • 不备案最高罚 10 万,这力度够大,房东中介得注意了。

    回复 8月16日 · via iphone
  • 条例一实施,租房市场的猫腻该少点了。

    回复 8月16日 · via android
  • 规范租赁市场是好事,希望能落到实处

    回复 8月16日 · via iphone
  • 综合征收率 2.5%-4%,合并收税倒省事儿。

    回复 8月16日 · via pc
  • 租房信息透明了,以后维权也有依据了。

    回复 8月16日 · via h5
  • 租客能自己备案,不怕房东拖着不办了。

    回复 8月16日 · via android
  • 租房合同要实名备案了,以后租房流程更规范了吧。

    回复 8月16日 · via iphone
  • 房东税要来了,月租 3000 得交 300,不算少啊。

    回复 8月15日 · via pc
  • 月租 10 万以下免增值税,对小房东算利好。

    回复 8月15日 · via 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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