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化升级房票安置政策:房票可买全市二手房,6个月内购新房可获额外奖励

钛媒体App 4月23日消息,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对房票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通知显示,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同时,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也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也可以将房票转让。此外,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此外,部分楼盘还可享开发商专属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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