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2月17日消息,
新易盛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实控人高光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金源家族信托单-信托2号(以下简称家族信托2号)中金财富证券账户交易“
新易盛”由高光荣实际决策。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
华泰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2%的“
新易盛”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554.64元。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
新易盛”期间,未如实向
新易盛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
新易盛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上市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综合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949万元,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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